本報廣州2月10日電??(記者賀林平)廣東省河長制辦公室近日下發的通報顯示:2019年廣州總排查河湖“四亂”(亂占、亂采、亂堆、亂建)問題1953宗,截至當年底銷號率*。這意味著,廣州已經全面消除河湖“四亂”。
2019年以來,廣州明確了清理范圍、任務、方式、標準、時限,同時,將“四亂”問題整治納入全市“四治”(治水、治氣、治亂、治違)綜合督導任務清單和河長制考核重要內容,實行量化考核,形成整治工作合力。截至去年底,廣州共拆除河湖管理范圍內違法建(構)筑物2791棟、121.72萬平方米;清理非法堆砂點28個、167095立方米,建筑和生活垃圾3964.5噸,整改率達*。
通過實施河湖清“四亂”專項行動,廣州全市河湖行洪能力得到有效恢復,河湖面貌大有改觀,河湖生態得到逐步改善,河湖管理體制機制進一步健全。
《 人民日報 》( 2020年02月11日 14 版)
(責編:朱傳戈、王靜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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